第304章 要就给,给就要(第3页)
两个锤子尾部还能通过旋拧卡扣,拼接起来,当杖使用。
这玩意在屠刚手上,那妥妥的就是重甲兵杀手。
再厚实的铁甲,在尖镐之下,一击也能透心凉。
再强的头盔,在钝头之下,一下也能把脑浆子震匀。
不过,眼下屠刚还没有机会上战场试验。
因为,秦起让他每天在敲石块。
整个新河县用来打地基和铺路的碎石,有七成都是他提供的。
除了屠刚,还有一个与之不相上下的,那就是豆饭。
只是豆饭傻乎乎的,空有一身力气却无法使用。
最多也就那一根长矛当棍子耍耍了。
这二位之下,力气最大的就是狼胥。
但狼胥那还在正常人范畴之内,与他们两个有巨大的鸿沟差异。
自己这柄长枪,刚过了过手,估计也就三十来斤,给他们用肯定不行。
“对了,我的腰链呢?”
秦起看了看枪尾。
那里秦起故意让王大锤给打了个圆环结构。
为的,就是用一根长腰链,将其连在腰带上。
或许诸位都听过长枪冲锋的威名。
实际上,用以冲锋的长枪,枪杆容易折断只是一个方面的因素。
冲击之后,长枪刺中人体,受到阻力,是不能直接拔出来的。
只能顺势带出来。
也就是马匹继续前冲,越过被刺之人后,借助力量拉出来。
这种还有长枪容易脱手的问题。
因此真要使用冲锋长枪,一般骑兵都会携带不止一支长枪。
眼下,秦起这么做,是为了通过实战,来模拟长枪冲锋之后,如何应对。
为了日后,将狼胥的重骑兵部队,配备上冲击长枪而做准备。
毕竟就目前秦起的了解,大周是没有这种骑兵配置的。
一切经验,只能由自己从零开始积累。
“腰链在打了,明天能弄出来。”
王大锤笑呵呵地回答。